[柴桑区]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核磁共振屏蔽项目(二次)
核心提示:九江市建设监理 受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的委托,依据九江市柴桑区政府采购办采购计划确定的采购方式,就其核磁共振屏蔽项目采取
九江市建设监理 受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的委托,依据九江市柴桑区政府采购办采购计划确定的采购方式,就其核磁共振屏蔽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核磁共振屏蔽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JJJS2018-089-01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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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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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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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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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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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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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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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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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核磁共振屏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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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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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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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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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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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或磋商会前三个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磋商会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 采购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磋商会时间及 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磋商会,需在磋商会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邮的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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