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镇黎冲村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独山镇黎冲村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拟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办理了项目登记备案有关手续,现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择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一、项目情况:
1.2、项目名称:独山镇黎冲村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
1.4、最高限价:28.270829万元
1.6、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
1.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1.8、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1、本次采购人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该项目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和成交后的施工全过程中均不得更换。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2.3、提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项目报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请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5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