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丰大街 一期新建工程已由唐山市路南区发展改革局以 路南发改字【2018】92号 文件批准建设,唐山市路南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招【2018】20号文件核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电力、照明、交通等市政配套工程。
2.4、资金来源:路南区财政列支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8个月;
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施工工期节
2.7、招标范围:国丰大街 一期新建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 等所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图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3.5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中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无行贿记录自行在“裁判文书网” 查询贪污贿赂,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开标当天在“信用”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
3.8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由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等时间:2018年 9 月 25 日8 时30分 至2018年 9 月 29 日17时30分止。
4.3对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6 日17时00分,发送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0 月 16 日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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