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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富南道(大里路-卫国路)新建工程—大里路至学院路段工程监理

   日期:2018-09-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富南道 新建工程—大里路至学院路段项目已由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以北行审批【2018】65号文批准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富南道 新建工程—大里路至学院路段项目已由唐山市路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北行审批【2018】65号 文批准建设,以北行审核-2018-011文核准招标方案,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工程监理 ;
    2.2、建设 道路红线为35米,道路断面形式为自行车上便道的两块板形形式,其中中央分隔带2.5米,两侧机动车道各宽9.0米,两侧设施带各宽2.0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2.5米,人行道各宽2.75米;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5、质量标准:合格;
    2.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7、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及、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时间:2018年9月26 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8:30~11:30,13:30~17:30。
4.3、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10月7日17:00前提出,发送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0月1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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