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华润电力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四期(100MW)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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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8-09-25】
华润电力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四期(100MW)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SZBGG2018090247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华东大区2018年度第21批集中招标华润电力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四期(100MW)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电力风能(海阳)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海阳市
项目规模:100MW风电项目
招标编号:S03016418FZ0001P2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风能(海阳)东方风电场四期(100MW)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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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地形图购买和测量;(2)风电场地质勘探(3)风电场初步设计(4)风电场施工图设计(5)编制设备和材料招标技术规范书(6)编制道路、安装平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升压站等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7)竣工图设计(包含与竣工图对应的工程量清单);(8)满足招标文件和工程要求的其他勘察、设计、服务工作。详见第五卷工程概况及技术条件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地勘报告、1:500地形图等;
(2)合同签订后5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3)《启动施工图设计工作的委托书》发出后20天内提交道路、安装平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防雷接地、集电线路、升压站等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5)《启动施工图设计工作的委托书》发出后50天内提交道路、安装平台、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风机基础内及箱变基础内防雷接地、集电线路、升压站等符合连续施工的施工图深度的图纸;
(6)项目竣工验收后30天内提交竣工图。详见第五卷工程概况及技术条件要求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有2个及以上同类型风电项目(容量不小于48MW)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含项目规划、预可研、可研等前期业绩)。该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的校签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业绩清单。
3.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设总)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同类型工程(容量不小于48MW)的设总业绩。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6.其他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网站()或政府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2018年09月25日-2018年10月08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