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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及停车楼综合体经营权转让项目招商公告

   日期:2018-09-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及停车楼综合体经营权转让项目招商公告招商编号:GYJCZS-2018-001现对贵阳

 

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及停车楼综合体经营权转让项目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GYJCZS-2018-001

 

现对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及停车楼综合体经营权转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商,邀请合格投资人参加该项目

1.项目概况:

1.1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以下简称贵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立项获批复,以2025年为设计目标年,设计旅客吞吐量3000万人次(2018年旅客吞吐量达到2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5万吨,新建一条4000米跑道、将现有跑道自3200米延长至3500米,新建16.5万平方米新航站楼、货运站及新工作区等配套设施,旅客过夜用房及停车楼综合体项目作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设施之一同步建设。本项目须满足贵阳机场旅客过夜及停车基本功能需求。

1.2旅客过夜用房及停车楼综合体项目位于三号航站楼前(项目用地东侧毗邻机场一号路,西侧毗邻机场二号路,北侧毗邻下3号航站楼高架桥,南侧毗邻汤巴关路匝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2.5万平方米,其中:旅客过夜用房约为3.5万平方米,停车楼综合体约为9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

1.3旅客过夜用房及停车楼综合体项目造价估算约为¥87,500万元(含工程费用和应分摊的工程建设二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管理费、设计费、勘察费、监理费、招投标费用等,不含利息费用)。本项目拟于201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且参与贵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行业总验收。

1.4贵阳机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报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待批复,与本项目相关国土、规划的指标暂定为:

项目土地使用权人:贵州省机场集团 ;

用地类别代码、名称:H24、机场用地;

用地面积:约70亩;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60%

建筑限高≤45米;

绿地率≥30%

2.招商内容:

2.1本项目通过公开招商程序选择专业化社会投资人,由签约投资人与贵州省蓝天航空港置业 (以下简称蓝天置业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无论签约投资人为单一法人或联合体,蓝天置业公司将持有项目公司34%的股权,项目公司中下列事项均须经蓝天置业公司同意后方可通过:(1)涉及可能对公众利益、公共安全造成影响的事项;(2)项目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事项;(3)有损项目公司或甲方权益的股权转让事项,如:所有签约投资人擅自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转让;(4)重大投融资决策事项;(5)项目公司作出以转让、质押、担保等方式处置本项目经营权和本项目资产相关权益等事项;(6)项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事项。

若签约投资人为单一法人的,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未经蓝天置业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其在项目公司所持股权;如蓝天置业公司书面同意其转让在项目公司所持股权,应当优先将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蓝天置业公司指定的受让方。

若签约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中运营方应为项目公司单一最大股东,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未经蓝天置业公司书面同意,联合体中的运营方股东在运营期内不得转让其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如蓝天置业公司书面同意其转让在项目公司所持股权,应当优先将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蓝天置业公司指定的受让方。

若签约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中非运营方股东在项目公司成立5年内不得转让其在项目公司的股权,5年后可转让在项目公司所持股权,但应当优先将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蓝天置业公司指定的受让方。

2.2贵州省机场集团 向项目公司转让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旅客过夜用房及停车楼综合体项目20年(期满后,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续期10年)的经营权。

2.3由项目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结构工程、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水排水系统、通风排烟系统、消防系统等工程子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室外环境等工程)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模式组织实施项目的建设,及与此实施相关的证照的办理与验收工作。

2.4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完毕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招商和管理项目的具体运营单位等工作。项目所得的收益用于支付贵州省机场集团 项目经营权转让年费,偿还项目公司的负债,各股东回收成本,实现利润。经营权转让期内,项目公司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规定负责旅客过夜用房及停车楼综合体设施的建设、运营与维护并在授权范围内通过商业经营获得项目收益。项目公司实现的项目运营利润由蓝天置业公司与签约投资人按股权比例分配。项目公司的债务或亏损由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承担,并以在项目公司出资额为限。

2.5经营权转让期届满,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设施设备及与运营管理有关的非专利技术(如操作手册、管理手册、技术诀窍等)移交给贵州省机场集团 ,并保证项目设施设备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期限自项目正式运营日起算,共计20年。期满后根据《经营权转让协议》续期10年。

2.6本项目需满足贵阳机场旅客过夜及停车基本功能需求。

2.7投资人可响应上述模式,也可提出其他模式建议,但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具体方案。

3.投资人资格条件:

投资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有限合伙制企业等(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境内注册企业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企业,需提供由所在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企业存续证明,上述证明应经所在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上述文件应附中文译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企业存续证明应当依法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境外注册企业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3.3 申请企业 2017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经审计)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如净资产为外币的,以20171231日人民银行公布的现汇牌价中间价折算)。

     3.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

     3.5专业实力和相关业绩

1)拥有与本项目同等或更大规模的酒店、停车、商业和办公物业等业态投资或经营管理经验的投资人优先考虑;

2)联合体各成员的投资或经营业绩可以相加;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原则上联合体成员中每个成员均需能够单独满足以上资金实力的要求;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申请本项目投资运营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4家;

4)联合体应明确负责运营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该协议必须随同其它申请文件一起提交。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

     3.8资信水平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满足本项目投资经营所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4.报名及购买招商文件时间、及

    4.2 招商文件售价1000元,招商文件售后不退。

    4.3本项目可网络报名及购买招商文件,网络报名买时请将上述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审核通过后填写招商文件出售登记表并办理款项缴纳手续。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对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

6.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11131000时(北京时间)。

7. 递交申请文件及开标

 

招商人:贵州省机场集团 、贵州省蓝天航空港置业

招商代理机构名称:

系人:刘工

 

 

 

                                      2018926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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