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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工程场道工程面层钢材、水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121工程场道工程面层钢材、水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1121工程场道工程面层钢材、水泥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1工程场道工程面层钢材、水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21工程场道工程面层钢材、水泥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人民解放军95338部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出资比例为100%。现对1121工程场道工程面层钢材、水泥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规模:场道工程项目投资额约2.7亿元,面层材料具体以进场量为准。

2.3 交货期:约10个月,具体以招标人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划分编号

材料采购范围

拟招入投标人数量

1

第1标段

面层钢材

1家

2

第2标段

散装42.5道路硅酸盐、普通硅酸盐、硅酸盐水泥

1家

2.5 质量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验收标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招标范围:1121工程场道工程面层钢材、水泥材料采购项目所需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参照常用配合比,面层所需原材料用量为钢材348t 、42.5水泥83090t,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

①制造商:必须是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冻结。

②经销商:必须是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建材或钢材销售。

3.1.2 中标人最终供应的产品必须与所投标的产品一致,不得用不同品牌、不同厂家的同一型号产品替换,私自替换的,视为违约,并根据相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3.1.3 投标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最近一年以来的检 验证书或报告。

3.1.4  投标人财务状态良好。

3.1.5 投标人具有供应本项目合格产品的能力。

3.1.6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

①制造商:必须是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

②经销商:必须是境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主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建材或水泥销售。

每个水泥品牌只能允许一家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2.2 产能要求:鉴于当前水泥行业产能过剩严重,面临去产能和环保的双重压力,供货期内小规模生产线被关停风险较大,本次招标仅接受入围水泥网2017年熟料产能百强榜 中的水泥品牌 ,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的书面承诺 :为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对本项目的水泥供应,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断供或出现供应量不足的情况 。

质量要求:本次参与投标的水泥品牌必须有在民用运输机场 或军用机场道面混凝土使用的成功前例。

3.2.3 中标人最终供应的产品必须与所投标的产品一致,不得用不同品牌、不同厂家的同一型号产品替换,私自替换的,视为违约,并根据相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3.2.4  投标人财务状态良好,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 投标人提供自成立当月起至2018年8月财务报表。

3.2.5 由省级建筑材料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的最近一年以来的产品质量检 验报告。

3.2.6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水泥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 。

3.2.7 投标人具有供应本项目合格产品的能力。

3.2.8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示:以下3.3、3.4条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本次招标的每个标段】

3.3 每名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认定或视同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委托多个经销商投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以涉嫌串通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9月26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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