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根据《甘南州水务水电局关于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州水电字〔2018〕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玛曲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处,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及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
2.2建设
2.3建设地点: 甘肃省玛曲县境内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 2.5工程概况: 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主要包括对瓦日湖曲清淤疏浚工程、瓦日湖曲新建堤防工程和黑河新建生态护坡护岸工程三大部分。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加快黑河、瓦日湖曲和黄河的水体交换,增强水体流动性,改善水动力条件。 主要建设内容 (1)瓦日湖曲左、右岸新建堤防共10段,长度约17.61km (2)对瓦日湖曲道进行清淤疏浚,总清淤河道长度10.0km (3)黑河玛曲段右岸新建生态护坡护岸共5段,长度约11.724km。 本工程主要防护对象为瓦日湖曲道沿岸居民和草场、玛曲县县城尼玛镇;黑河河道沿岸居民和草场。防护对象在设计洪水标准下不受洪水冲刷坍塌流失,沿岸城镇、居民和草场不受洪水侵害,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河道现状,稳定河势,适应河道的自然性、安全性、生态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的施工项目、监理项目以及格宾网(栅)材料采购。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施工一标段(标段标号:MQ-HLSXLTSG-1)。该标段为黑河玛曲县境内河岸治理,上游至尼玛镇大水村大水渔场尾水处,下游至黑河入黄河口,治理河段长度约20km (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施工二标段(标段标号:MQ- HLSXLTSG -2)。该标段为瓦日湖曲河道两岸堤防及河道疏浚,上游至尼玛镇萨合村,下游至黄河入河口,治理河段长度约10km(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监理标段(标段标号:MQ-HLSXLTJL)。该标段为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 第四标段: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材料采购标段(标段标号:MQ-HLSXLTCG)该标段为玛曲县河流水系连通工程中所需全部格宾网。 2.7工期:总工期: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0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5月3日竣工。 2.8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6年至今)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年-2017年合法的财务报表);近3年(2016年至今)内不得有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不良信息记录。 3.1.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指2013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有3项以上(含3项)同规模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有水利水电或土木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近5年(指2013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有同规模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土木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近5年(指2013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有同规模工程施工业绩(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业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1.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近5年(指2013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来从事过3项及以上同规模工程施工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总监理工作;现场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报名、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1.3投标人须为格宾材料的生产厂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近5(指2013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年有3项及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的供货业绩;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及以上);须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认证证书;具有3000h盐雾试验报告,具有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书资料;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生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裁判文书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