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消防执勤器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资金来源:其他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6】8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
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比选人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驻场消防站执勤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
选。*************************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廊工程等设施。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驻场消防站担负了整个天府机场工程建设期间的所有消防安全保障任务。
2.2比选范围:详第六章技术标准和清单。
2.3供货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质保期不得低于1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2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具有消防器材或消防装备销售,2016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需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扫描件)。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09月27日至2018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3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
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查原件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鲜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的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9日14: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