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集团河南电力 对新乡热力平原示范区2018-2020年集中供热工程项目配套2×14MW燃气锅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HN20180117
标段名称:电投集团河南电力 新乡热力平原示范区2018-2020年集中供热工程项目配套2×14MW燃气锅炉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
1 .D型水管燃气热水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分别包括:14MW热水锅炉2台及其配套燃烧器、鼓风机、节能器(侧置式)、控制柜、一次仪表、阀门及烟囱。
2.本次招标范围内货物的设计、制造、监造、供货、设计联络、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联调、验收、开通、培训、售后服务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技术支持资料等内容的全过程服务。
3.服务范围包括:调试(包括冷态和热态)、试运行指导、性能测试及人员培训等;供货商负责聘请有相应资质的锅炉调试单位对锅炉进行冷、热态全面调试和性能测试;协助用户进行锅炉的试运行并参与验收工作;供货商还应对用户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供货商应对所供的锅炉进行二个采暖期的跟踪测试及维修工作;配置专门技术及运营人员,负责2018-2019年采暖季锅炉热源运行、调试及日常管理工作。
4.材料供应范围:锅炉供货应为完整的、可直接投入使用的成品锅炉, 供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本体、燃烧器、节能器、鼓风机及其变频控制柜、单台锅炉本体PLC控制柜,平台扶梯、锅炉本体各进出口阀门仪表、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试运行、调试以及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等全过程。供货商还应提供有关电气、结构、仪表控制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锅炉能安全有效、连续地运行。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cn)上公开发布。
(二)购买方式
1.费用支付
将招标文件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注明标段招标编号)。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检修工程
账 号:4100 1523 0960 5250 371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 郑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银行行号:1054 9100 1638
2. 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联系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双面合并制作在一页内);
(4)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
(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回单。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将以上5项内容中《招标文件购买单位登记表》(见附件1)以Word形式,其他4项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招标联系人信箱。报名资料提交后,务必短信通知联系人。
3.招标文件领取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到购买联系人信箱。
(三)招标文件购买及答疑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