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湘市长塘镇、聂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由岳阳市财政局以岳财农综〔2018〕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临湘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
2 建设二标位于长塘镇石田村中东部,财政预算资金153.4万元。三标位于长塘镇石田村中部,财政预算资金172.25万元。四标位于长塘镇石田村中西部,财政预算资金149.43万元。五标位于长塘镇石田村西部、马安村,财政预算资金73.8万元。六标位于聂市镇长源村,财政预算资金218.21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 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4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缴纳近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
5投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 ,中途不得随意更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在“信用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能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点多、线长、面广,工期受农作物种植季节局限,各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到业主处了解项目情况。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于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 ,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