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全域旅游景观廊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榆中县全域旅游景观廊道建设项目已由榆中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及榆中县智慧旅游平台暨南部旅游生态廊道推进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旅游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2、项目名称:榆中县全域旅游景观廊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建设
4、建设规模及内容:总面积约为547.89平方公里。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编制周期:1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报名参与投标。 五、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09月28日—2018年10月02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9月28日—2018年10月02日。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
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9月1日至今)有同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8年6月至 2018年8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度或者2015年至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