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三十中校安工程正式用电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80927_101312312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三十中校安工程正式用电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五发改投资〔2016〕35号、五发改投资〔2016〕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昆三十中校安工程正式用电施工。
2.3总投资:4426.47万元;
招标规模:127.448044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实施时间:50日历天。
2.7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等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通电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范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3根据《云南省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其他: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关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1(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2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4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者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办理入滇登记证。
3.4.5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9-2716:16至2018-10-08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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