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80928_101315378
开标时间:2018-10-18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投资金额:85万元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地点: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会议室;
2.3投资估算价格:85万元;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4.1本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网页截图
4.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
注:以上证件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14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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