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 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P15-(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集中包装,内附原件详细清单2张 ,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原件不作密封要求。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此处 盖章是否为牵头单位的公章。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P24-4.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按商务标 一包、施工技术标 一包、设计技术标 一包、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包,分别密封包装。封面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此处 盖章是否为牵头单位的公章。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补充说明:
招标人现对本项目相关附件进行补充,详见本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请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