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灌区2018年新增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山灌区2018年新增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湖南省水利厅 以 湘水办函[2018]5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 为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本次韶山灌区已建量测水站28处,根据实际需求,共需新建量测水设施3718处。本次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量测水设施175处,改造量测水设施16处以及灌区管理局综合管理平台改造等。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568万元。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 1 个标,监理工程内容包括:①量测水设施;②视频与信息中心;③土建工程;④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⑤水位流量率定;⑥水土保护监理及环境保护工程监理;⑦其他配套设施及临时工程监理等。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实施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3 年内 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工程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施工监理业绩。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能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09月30日~2018年10月
05日18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