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冲小溪生态修复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 (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
2.2建设
2.3承包方式:“EPC” 总承包。
2.4项目概况:横冲小溪全长约2KM,宽约1-5M,总水域面积约1万㎡;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横冲小溪总水域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生态修复治理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2.9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 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5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不提供的或者查询不了或者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4.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
3.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015年12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 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 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 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 网 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11 月 05日09 时 3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