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茶埠镇炭山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 受岷县茶埠镇委托对岷县茶埠镇炭山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
1.1工程名称:岷县茶埠镇炭山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程施工
1.2建设
1.3建设规模 ①新建成品库为地上一层500㎡,建筑高度为4.5m,层高为4.2m。室内外高差为0.3m。 ②新建晾晒棚为地上一层600㎡,建筑高度为5m,层高为4.7m.室内外高差为0.3m。 ③新建饮品加工车间为地上一层500㎡,建筑高度为4.5m,层高为4.2m。室内外高差为0.3m。 ④新建围墙及护坡447m。 1.4总投资:86.75万元(人民币) 1.5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 1.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5日,计划总工期25日历天。 1.7工程质量:合格 1.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1.9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09月29日至2018年10月03日09:00-11:30,14: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的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6.2开标
6.3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网银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开户行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 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