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建设项目沟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建设项目沟道治理工程由康发改【2018】409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交易编号:LZHT2018-021
2、招标
3、代理机构:兰州宏腾工程经济咨询 4、项目名称:康县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建设项目沟道治理工程 5、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0米高浆砌石护岸工程82米,浆砌石谷坊5座,排洪渠道410米,跌水3座,道路硬化110米。 6、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及国开行、农发行贷款。 7、建设
8、工期:6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二、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报名条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会计有关证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4、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及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