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09-3206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纳雍发电总厂一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引风机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纳雍发电总厂一厂3号机组超低排放引增合一改造工程引风机设备采购,采购2套引风机设备(包括风机叶轮、机壳、扩压器、进出口膨胀节、振动测量装置、电动执行器、油站及其相关设备),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2投标人至少具有4台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整机投运业绩(投运时间为一年及以上),且应用于3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电机组,每个业绩须附合同、技术规范及业主提供的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等)扫描件,供货范围至少包括:转子、机壳、进气箱、扩压器、油站、执行器、测振/测温等热控设备、密封风机等。
2.3投标人须为所招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或联合体投标方式。
2.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9月29日9:00起至2018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合同等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