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监察委员会办案区 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监察委员会办案区 建设项目,已由民和县发改局以民发改【2018】22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提供近三年 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 完整的财务报表 。
3.3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企业备案报告登记》。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证明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8 年10月08日09:00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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