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酒泉风电 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和风机主体倾斜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QSCZB20180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和风机主体倾斜检测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酒泉风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干河口北第二、桥湾第四风电场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和风机主体倾斜检测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服务内容:1.干河口北第二风电场22台风机进行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和21台风机主体倾斜检测;2.桥湾第四风电场61台风机进行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和5台风机主体倾斜检测。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施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4招标范围及内容:1.干河口北第二风电场22台风机进行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和21台风机主体倾斜检测;2.桥湾第四风电场61台风机进行风机基础沉降观测和5台风机主体倾斜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 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人员需持有相应上岗作业证书,且具有从事此行业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00台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沉降观测工作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9月30日09时起至2018年10月09日09时止,登陆 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人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7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