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部分车站及哈南停车场给水进户工程(地铁配套)施工项目招标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部分车站及哈南停车场给水进户工程(地铁配套)施工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0930_1867207933114587
开标时: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由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故重新发布招标。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同江路站、瓦盆窑站、新疆大街站车站以及哈南停车场。
2.4计划工期:1。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3。,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8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同江路站、瓦盆窑站、新疆大街站车站以及哈南停车场的供水管线进户施工图的全部内容。
2.7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070,974.84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合同总价不低于100万元且管径大于DN400的城市市政供水管线接设工程业绩。(业绩时以合同签订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合同总价不低于100万元且管径大于DN400的城市市政供水管线接设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业绩时以合同签订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3.4项目机构人员:至少配备市政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各一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具备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以证明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为2018年9月3。14时00分至2018年10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