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205井(直改平)(钻井工程施工)招标
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205井(直改平)(钻井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205井(直改平)(钻井工程施工)已由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重页司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
*************************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由于页岩气勘探开发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对溪205井取心及电测资料分析后,可能决定不进行直改平作业,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建设地点:溪205井位于重庆市开州区。
甲供料物资(含油套管、套管头、采气井口)的采购供应、运输、检测由招标人负责,作业现场的装卸、现场保管由中标人负责;除甲供料以外本工程所需其它物资的采购供应、运输、装卸、检测均由中标人负责。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溪205井(直改平)直井工期70-90天,直改平工期40-50天。
2.6承包方式:风险总承包(对全井工程质量、施工周期和成本费用实行风险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为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经其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一独立法人仅允许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5口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钻井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3。至2018年10月08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下同),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