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东莞热电制冷工程扩建(二期)溴化锂主机项目招标
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东莞热电制冷工程扩建(二期)溴化锂主机项目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招标二次公告。
1.项目条件
招标人: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东莞中电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进度
广东省东莞市
2*47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
已投产项目。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招标文件价格(元)
CPCEC/SH-ZB-20-2018-08-14
东莞二电制冷站4台1350RT(4748KW)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辅助设备的供货。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单台制冷量为1350RT(4748KW)。4台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其附件,其中先提供3台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全部所列附件,剩余1台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全部所列附件由业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时才开始生产,最终按实际到达数量结算。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3.在近3女娲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女娲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适用施工、检修标段)
4.在近3女娲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电国际、中电新能源《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适用设备标段)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设备标段)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条件
东莞热电制冷工程扩建(二期)溴化锂主机
1.投标人须具有1350RT及以上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生产能力,提供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应产品安全生产设计及制造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近5年内2个3000RT及以上的国内供冷项目,且单台容量在1350RT以上,并成功投运的供货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
2018年9月3。至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