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七净水厂改造工程比选招标
成都市第七净水厂改造工程比选招标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00-77-03-284859】FGQB-0243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063号。
2.项目概况*************************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规模:成都市第七净水厂改造(提标)工程将现状第七净水厂10万m3/d规模的出水水质进行提标改造。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采用多段A/O+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工艺方案,对净水厂10万m3/d规模原生化池改造为多段A/O生化池,新建一座10万m3/d规模高密度沉淀池、一座反硝化滤池,满足已建10万m3/d规模出水提标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标准,未列入的污染物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2A执行。
2.4计划工期:30。历天;计划开工时:2019年03月
2.5项目总投资:19978.27万元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6729.66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申请截止时。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6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为北京时)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