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防爆灯具项目招标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防爆灯具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XYSZBZX2018-WZ-25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二级物资集中采购防爆灯具项目二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为保障油气田公司各二级单位和页岩气项目物资需要,拟对防爆灯具进行集中采购,形成西南油气田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价格目录,并将采购结果纳入页岩气项目物资共享目录,对其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及数量:本次采购项目“防爆灯具产品”为33大类“330305防爆灯具”,标包1为特殊功能固定式灯具,标包2为特殊功能移动式灯具,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预计年度采购金额为370万元(不含税)。
2.4实施或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各二级单位、页岩气项目各项目单位指定地点(川渝地区)。
2.5工期或供货周期:投标人承诺收到订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2.7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价格上载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期两年,实行动态管理价格机制,若市场行情波动对产品价格的影响超过±10%,则对集中采购价格适时进行合理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或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或OHSAS18001)。投标人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关查询网站截图。
*5、投标人须提供涵盖标的物全部规格产品的《防爆合格证》。
*6、投标人须提供成功应用两年以上(2016年1月1日之前)LED防爆灯的销售业绩至少5项(业绩证明形式:至少5份合同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投标产品须满足《拟采物资明细及技术要求一览表》的技术要求和备注要求。
*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同意按采购需求数量的10%进行储备代储代销,格式附后。
*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收到订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格式附后。
*10、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成为甲级供应商,将在签订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提交常设保证金5万元。未在规定时内缴纳常设保证金的,按放弃甲级中标资格处理。中标人不按用户要求及时供货,提交的常设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集中采购目录价格有效期到期后满一年后不计利息返还。承诺书格式附后。
*1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慎重确认,不存在资格被限制情形,如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若存在以上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9-2923:00:00至2018-10-0923:59:5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