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清溪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比选招标
渠县清溪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比选招标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渠发改审94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QXDL2018-22。
2.项目概况*************************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请登录后查看******************************
2.3项目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系统1座,厂区建筑面积722.1m2,入场道路建设全长245米、宽5米,围墙、提升泵房及场地硬化等附属工程,采用A3/0+MBBR工艺,设计近期日处理污水规模1000m3/d,远期日处理污水规模2300m3/d,以及辅设污水管网10km。
2.4计划工期:36。历天;计划开工时:2018年11月
2.5项目总投资:4085.99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4085.99万元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08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6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为北京时)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