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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招标

   日期:2018-10-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招标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招标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金来源: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招标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招标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金来源:其他一、项目号:180323二、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外包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740,000.00元五、项目详情概况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劳务实施外包,其项目概况:1.就餐人数:工作日就餐日均200人次,就餐形式为自助餐。2.菜品内容:面食主要以面条、绿豆粉、包子、馒头为主;正餐主要是早餐为豆浆、稀饭、鸡蛋、薯类、凉菜等,午餐为三荤三素;晚餐待定。荤菜一周内不得重复,具体菜品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3.就餐时间:早餐:7:40-8:20午餐:12:00-12:50晚餐:17:40-18:30按作息时间适当调整。(一)基本要求1.承接项目时,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验收手续齐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和维修维护档案,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实施设备正常使用或运行;规范使用餐厨具等物资,采购人提供的餐具(含器皿等)破损由成交人照价赔偿(就餐人员损坏除外)。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3.完成早、中、晚餐用餐需求。4.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善的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制度管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5.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服务区域含餐区厅面、厨房内部、烟道(每季度一次)、以及门前下水道、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排水沟见底,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扫除。协助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6.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提供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7.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8.员工有合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有效。9.有独立于此项目的公司质量监督人员,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独立行使监管权力,针对存在的严重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六、项目政策信息(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饭店或餐饮公司。饭店、餐饮公司经营范围须包括餐饮服务、酒店管理等业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正在经营的实体餐饮门面或具有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餐饮服务合同(正在实施,且服务对象不少于200人)。提供实体餐饮门面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餐饮服务合同复印件。3.供应商如为非璧山区本地企业的,需在璧山区当地设有分支机构,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10月10日17:30文件购买费:¥300.00元方式或事项:(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购买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提供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3、缴纳了磋商文件购买费。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0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30十、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1日09: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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