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东海舰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副食品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副食品采购招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8-92602-10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求单位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合计供应5个伙食单位,地址均位于慈城;一天配送一次。
5个伙食单位主副食品6个月消费额约117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蔬菜类、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禽蛋类、水果类、其他类的统一采购及配送。
说明:1.运杂费:报价包含运杂费、税金以及其他认为应计费用。
2.详细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独立配送场地和储藏冷库。
五、招标文件发售
方式:指定专人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17时止。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