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核电一期控制区外围综合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台山核电一期控制区外围综合服务外包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CGN-201810080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台山核电一期控制区外围综合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GN-20181008000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台山核电一期控制区外围的服务项目外包
1)台山核电一期1、2号机组范围内控制区以外的常规清洁(包括厂房清洁与厂区道路清洁等);
3)台山核电厂区内非放射性工业废物收集及管理工作;
4)台山核电一期1、2号机组范围内控制区以外异取样、物打捞工作(主要指HPX泵站粗格栅、细格栅等异物打捞,HCX垃圾收集站的异物打捞等);
6)台山核电厂区内气体的接收与转运(由生产服务部负责处理的部分);
7)台山核电厂区内化学物品(酸、碱试剂等)的接收与转运(由生产服务部负责处理的部分);
8)台山核电厂厂区内现场相关工作人力支持和物品转运;
9)台山核电厂厂区内冷洗衣房的运行及管理;
10)台山核电厂厂区内电厂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处理;
11)上述工作的协调、工作包准备、经验反馈、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等。
以上工作均包含日常和大修。
如现场产生临时性以及应急性服务工作,必须服从生产服务部工作安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类似项目业绩: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须具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若为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含发包人及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标准、规模、金额、合同盖章页和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等)。
信誉要求: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其他要求:
1)对同属一家母公司(或集团)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得对该业务进行分包及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0月08日17:30-2018年10月15日17: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