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2019-2021年化学外委分析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2019-2021年化学外委分析项目 已由 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南核电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2019-2021年化学外委分析项目。
2.2招标编号: ZBDL-2018484
2.3项目概况:承担工作时间及生产值班期0/1/2/9号机组核岛、常规岛、外围所有化学取样点的取样,化学管辖的运行设备巡检及缺陷检查、记录以及填写,配药、加药,就地化学分析,接搬运大宗化学药品和空桶、大宗化学药品出入证手续的办理和化学相关系统隔离操作实施等工作。
2.4服务
2.5服务期限:2019.1.1-2021.12.31。
3. 招标范围
工作时间及生产值班期0/1/2/9号机组核岛、常规岛、外围所有化学取样点的取样,化学管辖的运行设备巡检及缺陷检查、记录以及填写,配药、加药,就地化学分析,接搬运大宗化学药品和空桶、大宗化学药品出入证手续的办理和化学相关系统隔离操作实施等工作具体以《2019-2021年化学分析外委服务技术规格书》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4.2 资质相关要求:
1、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要包含技术支持或技术服务类内容。
2、项目经理:化学相关专业,有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5年工作经验,40周岁及以下。
3、化学班长: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化学工作经验。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 ,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信用代码 ,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至 2018 年10月 15 日,在 购买、下载标书。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18年 11 月 1 日 9 时 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