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沙洋经济开发区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华电沙洋经济开发区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方: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发布时间:2018-10-09
>>基本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2018101717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201810180930
服务开始时间:20181031
采购单号:GT201810000165
备注:
湖北华电沙洋经济开发区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公告编号:
五、采购内容或工作范围:
1、采购内容*************************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1)响应供应商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华电集团要求的相关专题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并配合完成上述报告的报批和审查。可行性设计的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热(冷)负荷及特性、燃气供应、电力消纳、用地规划、环境保护;项目投资方式、供能方式及建设方式;制热(冷)等主要生产工艺系统设计原则、主设备技术要求、总平面布置优化方案、包括供热冷管网在内的智能化控制方案等。可研报告编制要求为:集团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设计导则,利于项目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根据编制的项目投资概算,做好项目财务评价等工作。
2)根据进度要求,完成咨询工作并提交相关资料和数据。资料、数据及内容深度要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最新的设计规范。
3)响应供应商须做好冷、热、电负荷、气源以及供汽管道等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科学分析基础数据,提出项目机组选型及配置方案,综合分析投资风险及收益,对项目在技术、经济上进行全面评价,对建设方案进行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4)本竞谈要求为基本要求,但不仅限于本要求。
本次竞谈响应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安全保障、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能够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
2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不接收联合体竞谈)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以下设计业绩: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者相似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能力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可研报告业编制2家或以上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不允许联合体参谈。与响应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谈项目。
6响应供应商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响应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近3年内没有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响应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七、公告发布:
2.公告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月17日17.00
八、竞谈文件的获取
九、应答文件的提交
竞谈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09: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