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8-25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脱硫CEMS仪表维护招标人为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脱硫CEMS仪表维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脱硫CEMS仪表维护。
2.2建设地点:山东省莱芜市华能莱芜电厂。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1标段:4、5号机组脱硫CEMS在线仪表取样探头、感应探头、取样管线、取样伴热管路、仪表压缩空气气源及管路、分析仪表本体、 标定标准气体、 电源及线路、输出信号及线路维护,合同期限3年;
2标段:6、7号机组脱硫CEMS在线仪表取样探头、感应探头、取样管线、取样伴热管路、仪表压缩空气气源及管路、分析仪表本体、 标定标准气体、 电源及线路、输出信号及线路维护。合同期3年。
2.4工期:计划工期为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烟气总排口运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报名两个标段,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将不予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时也必须同时投标两个标段,只成功投标单个标段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10日9:00时起至2018年10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
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