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煤集团煤制油 公用工程管理中心化学软化污泥外运服务 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 为宁夏煤业集团 ,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
煤制油 公用工程管理中心含盐废水处理装置、污水深度处理装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大量化学软化污泥,需拉运至宁东一号渣场,运距约15.4公里。由于煤制油 无相应的车辆及人员,不具备污泥外运条件,现需委托专业化运输单位负责污泥外运服务工作,以确保生产装置运行正常,符合国家环保工作要求。
2.2招标范围:
1.将含盐废水处理装置化学软化污泥外运至宁东一号渣场进行填埋处理,设计量约为29.4万吨/年;
2.将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化学软化污泥外运至宁东一号渣场进行填埋处理,设计量约为4.1万吨/年;
3.配备相应运输车辆及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 ;
4.配置一台装载机每天对污泥装卸口周围地面、道路卫生、落地污泥进行清理。
2.3计划服务期限:1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B.资质要求:具有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C.设备要求: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4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
4.3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