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化学分析实验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CGN-201809280003),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上海中广核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化学分析实验室项目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1588号C栋,实验室面积为280平方米,实验室主要设备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5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为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超纯水机、离子色谱仪、自动顶空进样器等五项,以及其他辅助设备和实验室改造。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专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与生产厂商签订的销售协议或者授权书,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交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及审计报告;
2)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得均高于70%;
3)近三年公司净利润不均为负。
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的供货业绩;
4. 人员要求:提供近1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
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有严重违约、供应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
3)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在中广核集团的表现评价情况(若参与过集团的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合同在执行)中被列入集团黑名单供应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0日8:30—2018年10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31日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天龙
手机:18710021420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