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马坞镇金沙村安置区防洪河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岷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马坞镇金沙村安置区防洪河堤工程已由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岷发改发〔2018〕32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及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岷县马坞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岷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马坞镇金沙村安置区防洪河堤工程
2.2资金来源: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和自筹
2.3工程规模:新建堤防1.0km,规划治理河长0.945km,结构形式采用M10浆砌石护坡岸,其中Ⅰ型堤防工程318m(左岸203m,右岸115m),Ⅱ型堤防工程666m(左岸76m,右岸590m),Ⅲ型堤防工程16m(左岸16m)。
2.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总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1月03日。
2.6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施工标段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html上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截图,将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核查真实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09:00-11:30,14: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的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6.2开标
6.3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网银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开户行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 甘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