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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魏岭乡龙池村道路排水渠建设项目
2.1.2、建设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2月30日 2.1.4、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排水渠2200米,底宽0.3米,深0.4米,上口宽0.5米。 2.1.5、资金来源:2018年小康村建设专项资金。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2015、2016、2017)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 3.2、施工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5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的能力; 3.3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近3年(2015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请各投标人自行判断能否达到要求。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
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提供资格要求中3.1-3.5项中的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3、资料通过审查者,才能领取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9日,每天早上09:00-12:00 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4、获取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