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板房及其配套设施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电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板房及其配套设施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10-12
>>基本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2018101610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201810181500
开工时间:20181031
采购单号:GT20181000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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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华电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采购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采购方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满足相应资格、类似业绩的单位(简称“投标人”),就本次竞争性谈判标的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通过经国家认监委认可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最近5年内应具有至少1个相同或相近的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至少曾经担任过1个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经理。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采购方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须提供目前和近3年是否涉及诉讼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最近3年内在华电系统及电力行业内未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本标段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如有,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投标人。
3.标的范围见以下清单,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竞争性谈判要求另见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
标段号
标的名称
主要范围
1
临建板房及其配套设施
见技术规范书
4.拟参加报名的单位
5.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整,逾期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