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城区垃圾清扫及转运量为120吨/日,主要为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中餐厨等有机垃圾约占30%,灰渣等无机物约占10%,可回收垃圾约占25%,其它类约占35%。
2015年,上栗县城市管理局 依法就上栗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确定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 为中标人,随后县城管局与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 签订了《上栗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期为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截止2018年5月31日《承包经营合同》有效期已届满。
鉴于上栗县城区环卫作业的现状,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推进上栗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上栗县决定采用PPP模式运营上栗县城区环卫作业,并实施上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根据《上栗县关于上栗县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机构与出资代表的授权书》,本项目实施机构为上栗县城市管理局,政府方出资代表为上栗县城市建设投资 。
本项目现已经具备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萍乡建同工程管理咨询 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 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
2、项目编号:栗购2018B000119398
3、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莲花塘垃圾中转站
|
座
|
1
|
中型
|
二
|
公厕
|
座
|
17
|
|
2.1
|
新建公厕
|
座
|
6
|
装配式公厕
|
2.2
|
改造公厕
|
座
|
9
|
8座土建公厕、1座移动公厕
|
三
|
垃圾分类设施
|
|
|
|
3.1
|
垃圾分类亭
|
座
|
依据需求配置
|
新建内容
|
3.2
|
垃圾收集容器
|
套
|
依据需求配置
|
新建内容
|
3.3
|
有机垃圾处理设施
|
套
|
1
|
新建内容
|
3.4
|
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
|
处
|
1
|
新建内容
|
3.5
|
大件垃圾及可回收物分拣站
|
处
|
1
|
新建内容
|
3.6
|
垃圾分类车辆
|
辆
|
4
|
新建内容
|
四
|
环卫工人休息室
|
座
|
8
|
|
五
|
环卫设施购置
|
|
|
接收存量设备,并根据需要补充购置新增设备
|
莲花塘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2043.2 m2,垃圾日中转量为200吨,主要包括垃圾压缩中转站用房及配套渗滤液处理、绿化等配套设施。
莲花塘垃圾中转站已经完成选址、立项、环评批复等前期手续,且完成了土建工程部分。而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的“设备要求”,中转站内的水平压缩设备由家宝公司提供。其他设备由政府方购置提供。截至目前,该中转站尚未整体完整竣工验收,属在建工程。
公厕:新建移动式公厕6座;改造原有公厕9座。每个公厕旁配备自动售卖机或小商铺。
①新建公厕:政府方拟新建6座公厕。县城管局已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上栗县城区新建移动公厕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6座“装配式”环保移动公厕,属新建工程。
②改造原有公厕:改造工程主要是对原有公厕的内部设施进行完善、修复,提升公厕功能。目前政府方正在组织设计单位开展前期设计工作,属于新建工程。
垃圾分类设施:主要包括垃圾分类亭 、垃圾收集容器,以及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大件垃圾及可回收分拣站、有害垃圾收集车、可回收物 收运车、易腐垃圾收运车等,属新建项目。其中垃圾分类亭 和垃圾收集容器根据本项目需求配置,数量待定;有机垃圾处理设备规划配置一套;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大件垃圾及可回收物分拣站规划结合莲花塘垃圾中转站进行建设;有害垃圾收集车1辆、可回收物 收集车2辆、易腐垃圾收运车1辆。
环卫工人休息室:近期新设置 8座环卫工人作息室,拟采购成品集成工作休息室,总投资 40 万元,属新建项目。
环卫设备:主要包括多功能扫路车、高压冲洗车、一般冲洗车、抑尘车、护栏清洗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巡回保洁车、小广告清理机、后置压缩车、拉臂车、吸污车和收集车等。
4.3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规模如下:
表1-2 本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
|
项目内容
|
投资额
|
清扫保洁
|
存量环卫设施
|
123.44
|
新增环卫设施
|
167.80
|
小计
|
291.24
|
垃圾清运、转运
|
莲花塘中转站
|
600
|
存量环卫车辆设备
|
377.90
|
新增环卫车辆设备
|
164.44
|
小计
|
1,142.34
|
垃圾分类
|
有机垃圾处理设施
|
60
|
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
|
10
|
大件垃圾及可回收物分拣站
|
100
|
有害垃圾收集车
|
15
|
可回收物 收运车
|
30
|
有机垃圾收运车
|
50
|
小计
|
265
|
|
总计
|
1,698.58
|
4.4运营服务内容
运营服务内容分项
本项目未来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负责投资运营以下事项:
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165.77万平方米内 的街道环卫保洁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绿地清扫保洁、公厕清扫保洁以及垃圾分类及中转清运 ,相关服务需达到绩效考核标准;
出租垃圾箱上广告位及公厕旁小商铺,收取运营商安置自动售卖机的租金 ;
按照行业发展、运营标准对本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进行运营管理、维修、维护、重置、更新和改造;
在合作期满时,需将项目中的固定资产完好、无偿且不附带任何第三方权利地移交给上栗县城市管理局或其指定机构。
表1-3 本PPP项目运营服务内容
序号
|
项 目
|
运营内容
|
一 环卫运营服务
|
1
|
清扫保洁
|
负责上栗县城区道路、绿化带、人行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地面清洁,包括小广告清理治理、废物箱保洁及收集设施保洁
|
2
|
垃圾分类
|
城区党政机关单位垃圾分类收集、清运;
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和大件垃圾及可回收物分拣站的日常运行管理;
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管理
|
3
|
垃圾收运
|
上栗县城区垃圾收集清运、将垃圾转运至指定地点、中转站的运营维护。
|
4
|
公厕清洁
|
负责上栗县城区公厕清洁、维护。
|
5
|
设施设备运营维护、重置更新
|
接收原承包商的环卫车辆、设备,具体以资产评估报告与资产交接清单为准;
根据项目需要购置新的环卫车辆、设备。
|
二 经营性运营服务
|
1
|
出租广告位
|
出租垃圾箱上广告位并获得租金收入。
|
2
|
出租小商铺与自动售卖机安置位
|
出租公厕旁小商铺与收取运营商安置自动售卖机的租金,获得经营性收入。
|
服务范围作业等级划分
本项目实施范围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表1-3 本项目服务范围划分
序号
|
作业标准级别
|
具体区域服务范围
|
1
|
三级道路及区域
|
城区主干道、次干道
|
2
|
四级道路及区域
|
城区内部分主次干道、所有背街小巷
|
注:1、本项目服务范围未来三级、四级的区域面积根据政府方要求动态调整。
2、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四级道路清扫保洁区分可机扫路段和不可机扫路段,所有背街小巷均为不可机扫路段 ,其余道路及区域为可机扫路段 。
二、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选用“TOT +OM ”模式运作。具体流程为:
TOT :除公厕外的其他项目内容,政府方通过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协议》而授予其上栗县城区内环卫项目的经营权。
1)中标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协议》后,在约定期限内按照资产评估价值向政府方支付经营权授予价款,获得所有存量环卫设施设备等资产的经营权;
2)政府方负责在规定的建设期内完成新建、在建项目的建设过程并竣工验收合格,而后将上述设施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根据新建、在建项目的竣工验收财务审计报告支付政府方剩余部分的经营权授予价款。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上栗县城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中转、经营性广告运营等内容,并根据运营需要自行购置设施设备,承担人工、设施设备运营维护、更新重置等成本。待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OM :政府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厕的新建及改造工程。而后政府方将上述公厕的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清扫保洁上述公厕并使之达到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标准,并承担上述公厕所有大、中、小修费用。
三、投融资结构
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90%:10%的出资比例在上栗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本项目经营权授予价款 的25%。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等额,且不得为债务性资金。社会资本方须与政府方出资代表需根据各自认缴的出资份额,按照《PPP项目协议》分期分批及时缴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上栗县城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未来成立PPP项目公司政府出资占股10%,社会资本方占股90%。
2、原《承包经营合同》衔接安排
因原承包经营合同已于2018年5月31日到期,经县城市管理局与家宝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经上栗县政府批准,原承包经营合同相关问题安排如下:
合同延期
为保证上栗县城区内环卫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上栗县县长办公室常务会议记录摘要》及后续相关内容,上栗县政府决定对原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期限进行延展,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个月。即:承包经营合同延期不得超过2018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完成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签署日即为原承包经营合同失效日。
既有债务
原上栗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承包经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债务问题,由政府方与原承包商按承包经营合同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及其后续成立的项目公司不承担上述任何债务。
存量资产相关问题
本项目存量环卫资产分为三类:①原承包商依照承包经营合同约定,支付给政府方授予价款而获得所有权的部分设施设备;②原承包商根据项目运营需要自行购置的部分设施设备;③政府方出于上栗县城区环卫工作需要而购置的部分设施设备。
根据中共上栗县委办公室2015年4月10日印发的《上栗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承包经营合同届满后,原承包商应将新增的设施设备经双方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有偿移交给政府或指定的机构,即:仅针对上述存量资产的第二部分作出处理意见。但承包经营合同中未对合作期届满时第一、三类存量资产给出处置意见。
为使本项目推进前资产交割界面清晰,参考同类型项目操作经验,经县PPP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由政府方对原承包商名下存量环卫资产 进行资产评估,政府方按照资产评估价值购买价值有偿购买上述存量资产。而后政府以服务范围内所有存量资产 的经营权为标的,运用“TOT模式”实施本项目。
待中标社会资本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后,项目公司支付给政府方指定账户经营权授予价款,获得服务范围内所有项目内容的经营权。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合规性要求
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投标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法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同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 42号)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不得存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125号)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业绩经验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内,申请人至少具备1个合作期限3年 以上、且年运营费1500万元 以上的城市环卫项目业绩 。
上述业绩必须是经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申请人需同时提供合同、成交/中标通知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信用查询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
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中国 (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上述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六、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本次采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
七、相关政策扶持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在《》 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实际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 ,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本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上午9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jxsg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