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渠道品牌宣传采购(阿联酋以外的其他市场)(重)(项目编号:0633-184042111C95C1)招标公告
受广西中烟工业 的委托,拟对出口渠道品牌宣传采购(阿联酋以外的其他市场)(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出口渠道品牌宣传采购(阿联酋以外的其他市场)(重)
项目编号:0633-184042111C95C1
招标内容:境内免税渠道、境外免税及有税渠道(除阿联酋以外的其他市场)提供背柜及岛柜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维护及场地陈列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合法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2.2投标人具有1项以上(含1项)境内免税渠道、境外免税或有税渠道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人及/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具有关联关系、实际控制关系的其他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4投标人能够将标的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国家及场所,并在指定场所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服务,报价不含增值税,但包含除增值税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样品打样费、境内外运输费用、服务费用、报关费、关税及合理利润等。
2.5若投标人为境内企业,需开具本批次货物对应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应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者提供近六个月来由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若投标人为境外企业,则需开具本批次货物对应的等额、有效的款项凭证。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以在线方式提交报名资料。请潜在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8年10月15日8时30分起至2018年10月22日17时30分止,按本公告第6条款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