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和
1.1招标人
1.2招标人
2.比选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衡阳市珠晖区王江片棚改一期王江安置点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 为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占地面积约19817.9平方米,安置户数为408户,总建筑面积约53607.2平方米,其中:住宅43014.6平方米、集体经济用房3159.6平方米,社区物管及地下室面积为7433平方米 。
3.3投资额度:总投资约为10000万元。
3.4招标代理范围:衡阳市珠晖区王江片棚改一期王江安置点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包含施工、监理及其他服务类的招标代理。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8〕22号文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中人员情况和代理业绩不再纳入评审计分的通知》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登记备案,且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动态监管平台网页截图;
企业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在衡阳市石鼓区环城北路101号住建局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9: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