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普光净化厂联合检修陶瓷套管招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普光净化厂联合检修陶瓷套管招标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委托,对普光净化厂陶瓷套管招标所需陶瓷套管进行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1107-4809-13784-B1
2.项目内容:普光净化厂陶瓷套管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陶瓷套管/Φ89×7.5-52-22834.40-1-51-E-301钢玉
426.00
PC
包1-陶瓷套管
陶瓷套管/Φ48×4-52-15534.40-1-51-E-302钢玉
1227.00
PC
包1-陶瓷套管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月31日、四川省达州市物资保障部库房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2.提供近两年标的物同类材质的产品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3.参标供应商必须在标书内书面承诺中标后,必须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对接和现场测绘,满足技术要求后供货。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石化机械设备配件的生产、经营资质。5.提供ISO9000证书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证明资料,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0月16日8:00时至2018年10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