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重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监理(省监狱管理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8-103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重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监理(省监狱管理局)(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投资【2016】96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监狱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要求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18:00止,通过《 》,电子招标投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10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 》,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行政服务和 2楼2号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账号 :/ 账号 :400069945805017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