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石鼓区 村民安置房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备[2015]60号文件和衡发改备[2016]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自筹。
2、二标段:怀邵衡铁路 村民安置房
建设规模:新建怀邵衡铁路 村民安置房共6栋 ,均为底框砖混结构,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约20744.04平方米;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一标段投标人拟任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执行,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
3.6、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违法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为保证项目工期,本次招标要求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重复参与其它标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2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 网上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