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240L塑料垃圾桶 | 个 | 5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1225000.00 |
合计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伍仟元整(¥:1225000.00) |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15:00 ,开标 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 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恕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须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崇义县 账户,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到账 ,否则投标无效。 。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崇义县 收取,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崇义县 一次性支付货款。质量保证金为货款的5%,该款项由中标供应商在 支付货款时先自行缴交或由中心在货款里扣除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已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在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jxsg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