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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9—2021年省公司本部综合服务车辆租赁综合服务招标

   日期:2018-10-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9—2021年省公司本部综合服务车辆租赁综合服务招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9—202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9—2021年省公司本部综合服务车辆租赁综合服务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9—2021年省公司本部综合服务车辆租赁综合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1018_101377651
开标时间:5;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1688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9—2021年省公司本部综合服务车辆租赁,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04-04A-2018-D-A1226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费用(含税)
(人民币元)
服务地点

1
2019—2021年省公司本部综合服务车辆租赁 广东省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企业的相关要求;
4)服务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880,000.00元(含税),包括固定租金费用(含税)、其他项服务费用(含税):
1)固定租金费用(含税)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3,380,000.00元; 若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5;
3.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并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广州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2※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在服务期间提供22辆全新别克GL8商务车。投标人需拥有车辆的完全产权。 (1)投标人须承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车辆的购置、上牌工作并投入使用(请投标人按照《附件4:项目拟派人员及车辆承诺》格式出具承诺书);
(2)提供的车辆必须不曾发生过重大或以上交通事故(请投标人按照《附件4:项目拟派人员及车辆承诺》格式出具承诺书)。
3.3财务要求:不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汽车租赁相关项目经验,满足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5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不少于23人。
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18年3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参保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2) 专业驾驶员2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按一车一人配备专业驾驶员,由投标人统一管理,按招标人需要进行调配。专业驾驶员须提供中国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明复印件。驾驶员标准:
a)年龄及身体条件:45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
b)五年或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c)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 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中国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明等材料。
3.6※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0※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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