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套 受湖北鄂安标牌厂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CZ-18030924-182129
2、项目名称:湖北鄂安标牌厂法律风险排查服务项目
3、服务范围:湖北鄂安标牌厂法律风险排查服务工作范围,具体如下:(1)供应方应指派至少两名业务能力强、达到高级合伙人级别和精通企业制度、流程审核相关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与其他律师共同担任采购方之服务律师,采购方有与本项目相关范围内的需求时,可及时联络到服务律师;(2)应按采购方要求对本次法律风险排查服务项目进行相应的法律工作,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3)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风险排查相关项目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修改意见)应由主办律师亲自审核签字;(4)能根据采购方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杂项法律事务;(5)配合公司逐步完成制度的修订和通过流程、完成合同范本的修订、业务流程优化。
4、本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20万元。超过此报价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应当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万元的非讼法律服务(自然人除外)。本招标文件所指类似项目业绩均采用本定义;
(3)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 10月 22 日起至2018年 10 月 26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
3、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
4、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送达 公司财务部查询
九、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湖北省成套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9日
附件:磋商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