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区水厂工程 一步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备【2018】12号、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函【20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供水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63亩, 新建5万m3/d常规处理+深度处理生产线一条,包括机械混合、机械絮凝、斜管沉淀池、臭氧接触池及提升泵房、活性炭滤池、超滤膜车间 和清水池,超滤膜设备规模2.5万m3/d; 新建10万m3/d反冲洗泵房、臭氧发生器间、吸水井、二级泵房、综合加药间、排水池、污泥处理设施 ,设备规模5万m3/d,并考虑为远期5万m3/d脱水设备等预留位置; 配套新建综合楼、仓库、食堂、门卫等附属建筑及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暖通系统、辅助设施和水厂总平面布置。
2.3监理周期:2019年1月13日-2020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所涉及设计、采购、施工、结算、调试及保修等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5资金来源:自筹和贷款。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限价:16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在本单位2018年4月份-2018年9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此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19日8:30至2018年10月25日17:30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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