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药学院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1、项目名称:药学院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GZMC-ZG20187058
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18079001
4、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制备液相色谱仪等
(2)采购数量:1批
(4)最高限价:7,900,000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中标人领取通知书后,9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客观原因时,交货时间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后确定。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近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18年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18年任意3个月)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提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2)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设备来源渠道合法,供应商须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10-1909:00:00至2018-11-0710:00:00





